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于2017年3月3日10时在自贡英祥锦江国际大酒店10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方式公开拍卖:
标的1:荣县旭阳镇附西路545-8-9、10、11号商服用房,建筑面积约:36.11㎡,拍卖参考价:12.28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标的2:荣县旭阳镇附西路545-8-4、5号商服用房及非成套住宅,建筑面积约:244.5㎡,拍卖参考价:57.7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标的3:荣县旭阳镇附西路545-8-3号商服用房,建筑面积约:54.16㎡,拍卖参考价:18.1万元,竞买保证金:4万元;
标的4:荣县旭阳镇附西路545-8-3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184.88㎡,拍卖参考价:3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标的1-4先整体后分零,整体拍卖参考价:120.15万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
标的5:荣县旭阳镇南街103、105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98.77㎡,拍卖参考价: 265.66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标的6:荣县东兴镇观音坳村1、2、3、4组的林权及林地使用权,面积约:3563.5亩,拍卖参考价:498.366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标的7:荣县旭阳镇子同桥路105号的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建面约:949.76㎡(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595㎡),拍卖参考价:260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标的8:荣县旭阳镇附西路62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43.07㎡,拍卖参考价:20.328万元,竞买保证金:4万元。
一、展示时间及地点:自见报之日起标的所在地展示。
二、竞买手续及报名事宜:竞买人须于2017年3月2日12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账号:22107101040012963,户名:荣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汇款须注明“法院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回执单于3月2日17时前到自贡市汇东新区蓝鹰美庐3栋1单元2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特别事项说明:以上标的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公告详情,请相关标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报名和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详情请关注本公司微信号:zgdfpm
四、咨询电话: 13698257378 1399007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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