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与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拍卖:
标的1: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金碧城水岸南苑19-3-1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116.14㎡,拍卖评估价49.6万元(第三次拍卖),竞买保证金:3万元;(拍卖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午15时荣县法院审判庭)
标的2:乐山市市中心翡翠国际商业用房(现一层经营乐千果果,二层经营北京拓翌装饰),建筑面积约:303.77㎡,拍卖评估价:293.53万元(第二次拍卖),保证金:20万元;(拍卖时间2016年4月15日下午15时乐山商务酒店)
标的3:川c25377北京现代轿车一辆,拍卖参考价1.6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拍卖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15时蓝鹰美庐)
一、标的展示、报名时间及地点:自见报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1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银行单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11时前荣县法院执行局会议室报名咨询;标的2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银行单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11时前乐山商务酒店报名咨询(标的1、2的竞买保证金须于报名前一天24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户名:荣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8030120002642932,汇款须注明“法院拍卖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的3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于2016年3月31上午11时前到我公司报名咨询。
二、特别提醒:以上标的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公告详情,请相关标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报名和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gdfpm.com
咨询电话: 8112188 13698257378 13990072987
自贡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