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县商业用房
拍卖公告
受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标的1:位于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凤鸣中路1-9层商业用房(现经营凯涞酒店彭山店),建筑面积约:3839.36㎡,拍卖参考价:2014.5万元。
标的2:位于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凤鸣中路1-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85.14㎡,拍卖参考价:115.3万元。
标的3:位于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凤鸣中路1-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82.24㎡,拍卖参考价:114.1万元。
标的4:位于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凤鸣镇乐成公路1-3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431.76㎡,拍卖参考价:173.9万元。
标的5:位于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凤鸣镇乐成公路1-3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68㎡,拍卖参考价:67.7万元。
标的:6:位于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凤鸣中路216号1-2层商业用房(一层正在装修中,二层经营家居城),建筑面积约:1564.77㎡,拍卖参考价:1397.53万元。
标的7:位于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东街72、74号商业用房(地处黄金地段,升值潜力大),建筑面积约:46.52㎡,拍卖参考价:59.7万元。
以上标的所处彭山县中心地段,附属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人流、物流、地理位置好,商业投资价值及商机都较好。标的物自见报之日起现场展示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以上标的物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9时在自贡市英祥锦江酒店十层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竞买者于2014年2月11--14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按拍卖参考价20%缴纳)银行存款回执到自贡市汇川路蓝鹰美庐3栋1单元2-6 号报名。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2月14日下午3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单位:自贡市财政局;开户行:农行自贡分行;账号:100201040021001)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特别提醒:瑕疵及注意事项详见拍卖规则及须知,与标的相关人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后可参加上述标的的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以上信息参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次拍卖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进行。
咨询电话: 0813-8112188 13698257378 13990032574
自贡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